一是宣传发动。通过召开村支部书记工作会议、农村能人代表座谈会等形式,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好处和实惠,提高失地农民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情和积极性,引导他们自愿、踊跃加入。
二是政策扶持。对从事民营经济的农民,从工商、税收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,使他们享受城市市民同等待遇,以提高收入。
三是加强管理。规划民营经济发展区域,变零散发展为集中发展,实现优势互补,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。